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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案件

来源:成都仁信律师  时间:2017-05-24

其他案件指本团队律师承办的除刑事辩护、毒品犯罪、离婚纠纷、继承纠纷、劳动争议、工伤赔偿 、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外的普通民商事案件及行政案件、房产纠纷等诉讼案件和法律顾问等非诉案件。

一、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

1、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给付等12类侵犯相对人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受理事项包括:(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措施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行政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上述事项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2、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条文规定,下列四种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指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部、外交部等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授权,以国家的名义实施的有关国防和外交事务的行为,以及经宪法和法律授权的国家机关宣布紧急状态、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行为;

(二)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内部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终局行政行为。指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房地产纠纷

房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1、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房产纠纷,可以通过仲裁、行政复议和诉讼来解决。

房地产纠纷的仲裁是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的,由第三人居中裁决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一种解决房地产权益纠纷的方法。一旦裁决或达成的调解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必须执行;如果一方当事人不执行裁决或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房地产行政复议指不服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相应的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再申请复议。

房地产纠纷的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有关房地产纠纷所进行的司法活动。

2、房产纠纷的分类

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

a、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商品房买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土建、设备安装、装修)、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如房地产咨询、评估、中介)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如相邻用水、排水、采光、通风)等。

b、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纠纷,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纠纷;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纠纷;公民、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争议经县级或乡级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纠纷等。

三、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是律师和其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接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社会团体和公民的聘请,为聘请方就业务上的问题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办理各种法律事务而进行的专业性活动。

法律顾问的责任是协助聘请方依法进行管理、生产经营或者其他活动,受托办理各种法律事务,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

1、 法律服务的作用:防患未来的法律风险,处理已经存在的法律问题,促进聘请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捍卫企业合法权益。

2、法律顾问的服务内容

a、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或者出具法律意见书;

b、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c、应客户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d、受客户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e、应客户要求,就客户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交涉函件,发表法律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f、应客户要求,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g、应客户要求监测与客户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发布和修改;

h、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i、帮助企业客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j、协助企业客户建立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

k、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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